社会风险评估事项公示

依据《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嵊州市城南(新)PS-07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3、04区图则调整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嵊州市城南(新)PS-07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3、04区图则调整

2.调整内容:

取消03、04区两个图则中间规划道路,将PS-07-03地块中03-05地块和PS-07-04地块进行合并;将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对指标进行调整。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2)实施该项目对当地经济、环境、交通及社会安全的影响;

(3)实施该项目对自身的生活、工作环境、出行等方面的影响;

(4)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关注哪些问题;

(5)其他意见和建议;

(6)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内。

2.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与评估实施主体联系,发表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七个自然日。

三、联系方式

1.评估责任主体: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评估实施主体:嵊州大诚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5-83117869  

联系邮箱:2304519170@qq.com


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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