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办公厅《2023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党组 中共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精神和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景宁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11日-11月11日
联系人:赵磊 电话:15058680076(680700)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15号(交通大楼11楼)
附件:《景宁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wps
县美丽景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